解析:
在领取中奖金额达到了100万后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总额是20万。这是因为依据了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中得彩票收益被视为具有偶然性质的所得项目,因此每一次的收益都应视作应纳税所得额,在此情况下我们将100万这个数值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采用的是特定比例税率,依照法律规定,此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换算成具体的应交税款计算方法就是用100万乘以20%,从而得出结果20万,因此,一旦中得彩票奖金达到100万,就必须缴纳20万元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款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八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