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住房公积金乃指国家机关、国有资本主导之企业、城市联合企业、外资投资之企业、私人城镇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城市企业、公职部门及其正式雇员签署的长期性住宅储蓄基金项下的款项存款。该公积金依托于各个用工单位根据其员工的实际名单来进行专属的账户开设及相应存款金额数目的计算,最终将应尽的公积金总额交至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机构进行缴费操作,而整个过程所涉及的款项皆归属于全体员工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