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例中,若夫妻一方在离婚数年后才发现另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或肆意挥霍婚姻存续期内的共有财产,或是通过伪造债务以期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依据该法律条款向司法机构发起诉讼,寻求再分配这些共同财产。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类诉讼需在发现问题后三年内提起,否则将失去胜诉权。
此外,若在离婚时缔结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威胁等背信行为且被发现,可通过申请裁定让司法机关决定撤回这份剥夺了自身权益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应依法予以接受并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