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集体土地的征收可能无法实施。需要注意的是,这与作为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土地有着显著的区别。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往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员,并且其地上建筑物的征收通常按照重置成本的标准来给予相应补偿。
其次,国有土地则涵盖了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每位公民,对于这些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征收采用的则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