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协议离婚:
双方达成一致: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写好离婚协议书。
申请受理: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和发证:冷静期过后,双方需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启动诉讼程序。
审理:人民法院开始诉讼程序,进行一系列调查工作。
判决:根据庭审情况,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会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