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公务人员是被允许配备有个人车辆的,包括出租车。
然而,在面对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时,我们需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在下班时间内他们是被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如从事出租车业务的经营。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这些公务人员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以及同时担任职务并获取报酬的话,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例如警告或记过惩罚;若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则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岗位等级降低或者行政撤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
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