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因降薪而被迫离岗的情况下,若能充分证明雇主存在重大过失,则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作为雇主,雇主必须保证其既按时又足额地支付员工薪酬,同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给员工;若员工受到任何形式的不公正待遇或不法侵害,雇主亦需对此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此外,凡出现强迫员工工作或其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行为,员工均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且雇主须向辞职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