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常规情况下,若贷款用途并不如实告知,并不会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的是,显而易见地这是一种严重违反契约精神的行为表现,涉事主体将不可避免地需要按照双方签订之相关合约条款来承担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同时,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对于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着严格要求和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了针对借款人借贷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具体还款形式等众多环节进行严谨审查的规定。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