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退耕还林所涉及到的土地征收补偿事宜,粮食发放以及现金补贴将延续两年时间;针对还草补助的部分,同样以两年为期限进行核实计算。
对于还经济林补助的情况,则按照五年期进行处理。
而关于生态林补助,目前暂定以八年为期限进行核算。
在施行退耕还林政策时,我们应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务必做到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水土流失防治、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粮食单产提升、农村能源建设推进、以及生态移民的实施等多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
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五条
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