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通住宅与公寓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性。
首先,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通常为70年,而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则普遍为40年。
其次,在水电气的收费标准上,普通住宅通常以居民身份享受相应标准,而公寓则往往按照商业消费模式进行计价。
再者,对于户口迁移问题,普通住宅相对较为容易实现,而公寓的落户难度较高。
最后,普通住宅用地属性属于住宅性质,使用权届满后可以自动延续,而公寓可能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并不享有自动续期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