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再审制度的确具备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因为通过再审得以纠正错误的原判决或裁定。
所谓审判监督程序,乃是针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所设的纠错机制。
当相对人认为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