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欠条而缺乏转账记录或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若对方拒绝承认所负债务,这可能会导致欠条甚至整个借款协议的无效性。
通常情况下,个人间的借款合意需待出借方提供借款后才能得以缔结。
当事人双方在拟定此类借款合同时必须率先采用书面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