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最低年龄设定为年满12周岁。
首先,对于年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而言,其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犯罪的情况下,应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这些行为人属于年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给予其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待遇。
再次,对于年满12周岁且不满14周岁的行为人来说,若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并且使他人悲惨地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酷的手段使人致残,情节足以称得上恶劣的话,在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提出追诉请求后,也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