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涉及网络赌博导致银行账户冻结时,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应对:
首先,致电您所持有的银行卡所属银行的官方客服热线进行查询,了解账户冻结的具体原因,并确保其确实源自网络赌博行为;
其次,针对账户冻结的缘由,确定涉及此次事件的地区警方究竟属于外地还是本市;
最后,确认无误后,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银行卡至距离您最近的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解封申请手续。
同时需注意,明确知晓赌博网站的情况下,依旧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信传输渠道、广告投放、会员招募、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或协助活动者将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行为。
若有相关犯罪行为发生,将依据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处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向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广告投放、会员招募、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且收费金额达到人民币两万元以上;
2.面向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且收费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以上,或参与协助收缴赌资达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为超过十家以上的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关键信息相关的广告,或累计向此类网站投放广告数量达到一百条以上。
对于涉及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权问题,应坚持以犯罪地作为主要管辖原则,同时兼顾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的辅助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