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轻度骨骼损伤并不被视为构成轻伤,而是归于轻微伤范畴。
所谓的轻伤,乃是指在人体躯干或面部造成局部性损害,或使得听觉、视觉或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产生部分障碍,甚至对人体整体健康产生中度伤害的一类破坏性伤害。
而在轻伤的具体范畴之中,请参见以下详细说明:
1.骨盆骨折及其畸形愈合状态;
2.髋臼骨折;
3.两根及以上肋骨发生骨折;
4.胸骨骨折;
5.左侧锁骨出现骨折;
6.左肩胛骨发生骨折;
7.其他:
如颈椎、尾椎等部位的骨骼骨折。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