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标准说明如下:
(一)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规定,对伤残程度进行分级,并提供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一级伤残,可获得27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偿;对于二级伤残,可获25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偿;同样,对于三级伤残,可以领取23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偿;而对于四级伤残,则可以得到21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偿。
(二)通过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被保障人一定的伤残津贴,以表对其伤残状况的救助。一般的情况下,一级伤残的被保人可以享受到个人工资的90%作为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被保障人可以得到个人工资的85%的伤残津贴;
至于三级伤残的被保人,则可以拥有个人工资的80%的伤残津贴;而四级伤残的被保人则可以享有个人工资的75%。但是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么这个差额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补足。
(三)当工伤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顺利完成退休手续之后,便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国家有关制度明文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然不足以负担伤残津贴的话,剩下的部分还是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