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工伤导致骨骼出现骨折且未能判定为伤残等级(即不包含初次鉴定中的第一至第十级),则员工有可能无法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津贴补偿。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员工仍可申报并获得其他种类的赔偿款项,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车费及相关补贴等细节支出。
至于具体金额的多寡,视诸多因素而定,如治疗所需的经济耗费是否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所载相符、所用药品是否在社保药品目录之内、病房环境等住院服务标准是否满足等。
若上述开支都能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那么,相应的费用即可经由工伤保险基金渠道进行支付。
除此之外,员工因其遭受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费用以及为医治过程中所耗费的交通、住宿费用,理论上也有希望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但具体标准将依据员工所在辖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来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