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证据链完整无暇并不会导致案件无罪判定。
所谓犯罪,主要是指被指控之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勒索或者非法接收他人财产,以特定方式为他人谋求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
针对盗窃罪这样的状况,若被告拒不承认自己曾进行过犯罪行为,那么司法部门将不得不额外采取相关的侦查手段来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核实。
只要获取到了强有力的口供,再辅之以其他各方面的证据,足以证实被指控人确曾涉及到受贿行为,即使被控者对此避而不谈,仍然不能阻挡法院对于其定罪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