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要深入地研究和理解各类律所。
2.必须严格履行对申请人从业资格的审核鉴别功能。
律师职业证是区分律师与普通法律服务提供者的显著标识之一。
3.应当谨慎对待并认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务必清楚明确律师所享有的权限范围。
有部分委托人在雇佣律师期间,虽然已经填写了委托书,但是他们并不确定自己所获得的是一般代理人权限还是特别授权代理人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