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旅行合约违诺之补偿规范如下:
赔偿额度应等同于因合约定金终止而导致之经济损失总额,其中必须包含合同履约完成之后,当事人可能享有的额外收益部分;
然而,赔偿金额却不可超越违合同方在缔结该合约时能够预见或必需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潜在产生的损失底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