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投资者违反了销售或采购合约,应当承担继续全面实施该交易、采用必要且适当的补救手段或者向受害方作出赔偿这三者之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违约责任。在必须制定特殊条款与条件时,销售或采购合约的具体内容应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进行约定;当这类销售和采购合约在相关政府机构批准后正式生效时,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都不能被任意破坏,否则违反者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