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安全员需承担相应责任,且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联性,可视为直接责任人,那么他可能会面临被判刑入狱的情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若建设、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监理等单位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之行为,且导致工程质量下降至不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的直接责任人将会受到刑事惩罚。这其中包括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伴随着罚金的缴纳;倘若造成的损害结果特别严重时,其直接责任人将面对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款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