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通常情况来说,无论劳动者所处的试用期是否结束,只要提出终止雇佣关系并经过三十个工作日便可自由离岗。
然而若处在试用期阶段,则当事人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雇主即可。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权利在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前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以便于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只需提前三个自然日进行告知,同样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