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受他人诬陷并涉嫌强奸犯罪的情况下,可能会触及到诬告陷害罪的法律条例。
该项罪名指的是捏造虚拟事实或存在虚假告发的故意,企图威逼和陷害他人,使其承受刑事责任和追究的行为。
在此之中,所谓的“他人”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个人身份,而是包括了所有在社会中扮演着第三方角色的人士,如公务员、群众、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以及处于其他各种案件中的被告人和嫌疑人等。
而要构成诬告陷害罪,行为人客观上必须达到以刑事追究为明确目的之境地。
若其行为仅限于捏造事实进行恶意陈诉,但并无以刑事调查为最终目的的话,就无法视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具体定义与要求。
在此前提之下,若诬告者构成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惩罚;倘若其行为给受害人及社会带来严重后果,那么其刑责将升至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