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兹将应当准备之材料列表如下:
1.交通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包括车主及驾驶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及其保险单据(含车辆强制险和商业险保单复印等详细信息),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始文件。
2.医疗相关资料:
包括就医时的病历记录卡、完整的住院病历报告、入院与出院记录、医院提供的医疗发票及其费用清单,同时必须附有疾病诊断证明书等重要文件。
3.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发生事故前一年度的暂住证件、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障缴纳纪录、事故鉴证费用收据、鉴定结果通知书,以及相关的交通费用发票、致害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家庭情况调查表格、户口簿、结婚证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