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业主在该住宅区范围内遭受到不法分子的恶意侵害,其首要责任应由罪犯全权负责和承担。
然而,若参照物业管理合同所约定之规定,若物业服务公司已充分履行了保安职责,且在整个过程中未曾出现任何重大的疏忽或严重的渎职行为,那么可以说,该公司无需为此次事件负责。
反之,倘若发现有任何过失行为,则需依据过失之程度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