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详细描述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处理过程:
1.首先确认企业职工的个人档案;
2.获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提供一份终止合同证明复印件;
4.索取员工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个人页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材料,以便拼接成完整的A4纸;
5.收集员工的个人退休申请表;
6.准备好针对企业职工退休事项的宣传报告,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问题,并确保每位员工都在通知单上签名确认,这符合《关于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缴费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公司需提前一个月向养老医疗部门提交退休所需的所有文件。
至于退休,则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劳动者因为年事已高或是因公、因病导致残疾,甚至是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之后,必须在三十天内为其缴纳社保。
在此特意强调,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因此,若是单位未能按规定缴纳社保,将会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单位对社保进行补缴。
然而,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若企业从一开始便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当员工提出让单位补缴时,单位可能会因为需要支付滞纳金而不愿配合。
这个时候,员工应向社保征收部门进行投诉,通常这些部门会是社保中心或者税务部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仲裁机构和法院是无法受理此类投诉的,只有等社保部门给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单位仍然不执行的话,员工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2018年以前,人社部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之时进行一次性的补缴。
但自2018年起,国家明确规定,任何缴纳社保款项逾期未缴者,均不得再行补缴。
有关其他地区是否有相应的补缴措施,建议您亲自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更为详细的咨询。
关于职工补缴政策的问题,总共有两个硬性前提条件。
第一是在首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份之前,也即是说在社保法则正式实施之前;
第二个重要的条件便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再连续缴纳五年的社保费用。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够申请一次性的补缴来达成拥有15年社保缴纳经验的目标。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的参保人员来说,只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其累计缴纳社保年限还不足15年,他们就可以在其退休之年选择一次性补充社保缴纳年限。
然而请注意,某些地区可能会要求向前预缴至少一年的社保费用后方能进行一次性补缴,亦或必须等到再续交五年社保后方能进行一次性补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