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配偶之间无性行为的缘由颇多,它并非法律规定夫妻必须离婚的直接要件。
然而,夫妻间是否存在性生活确实会影响其情感关系。在不考虑诸如正常职业需要等合理原因导致长期分离无法进行性生活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确实已经严重破裂,那么便可依法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根据现行立法规定,婚姻双方难以达成协议离婚的,可以选择通过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目的。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请提前准备好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书写规范的诉状以及被告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等所需资料。随后,请按照相关程序前往负责该案的法院递交这些文件并等候案件进入审判环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