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遂偷拍行为尽管触犯了法律红线,但并不能简单地判定为必将接受刑事制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任何犯罪行为均须依据犯罪事件之真实情况、犯罪性质以及情节轻重等因素进行追责,而对于未遂犯罪行为,可以参照已行犯罪行为,给予较轻或从轻处理。
实际量刑尺度则由人民法院有权依审讯结果予以裁夺。
司法实践中,不法分子试图以偷拍方式获取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如未得逞,无论如何,警方首先会将此类行为归结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置,施行人应负担相应之行政惩罚。
如若情节恶劣且涉嫌构成犯罪,则必须依据法律条纹对涉案者予以严肃追责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