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尚未偿付完毕的房产符合抵押贷款条件,但必须在特定前提条件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方可实现此项计划。
除已规定的原有抵押贷款标准之外,仍需要满足以下额外要求:
1、房屋所有权明确分割明确无误;
2、该房屋尚存在一部分剩余价值;
3、建筑物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
4、必须达到银行所制定的其他相关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