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人体伤害程度的鉴别方面,无法精准确定遭受撞击或伤害事件发生的确切时刻,仅能根据实际出现的症状与体征,辨别个体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伤害程度可从三个层级进行划分,它们分别是重伤、轻伤以及轻微伤。
处于重伤层级的事件中,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而轻伤范围内也可具体描述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两个层次。
在进行伤害程度鉴定过程中,我们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着致伤原因这一核心要素,综合考察所有可能导致人体直接受到的原发性损伤及其可能引发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等各类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全面深入的综合评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