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出租车的误工费用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误工费的数额需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进行确定;
其次,对于误工时长部分,需参考受害者在接受医疗部门诊治期间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考量;
最后,如若受害者拥有稳定可观的固有收入,那么其误工费应依据其实实在在下降的那部分收入进行计算;但若受害者并未固定就业且无具体收入来源,则应参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衡量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在此过程中,作为要求付诸法律程序主张误工费的当事人,必须持有相应有力的证据支撑自己的观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