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该事件涉及到工伤事宜,然而必须经过相关程序进行确认真实性,并在得到证实以后才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在此期间内,雇主未能即时提出申请,那么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之后,受害者本人或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属以及工会组织都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特别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天灾人祸等不可预估的影响下,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对于时限上的限制可以适度地予以放宽;
3.务必铭记于心:
工伤认定申请与劳动仲裁申请的有效期一般均仅限于一年时间以内;
4.按照常规,私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方式存在着对事故责任无法划分清楚的弊端,因此往往不被承认是工伤事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