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夫妇双方无论哪一位首先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均具有同等且相等的权利与责任。
无论是作为申请人的一方还是作为应诉人的另一方,其合法的财产权益将被严格依法予以保障。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若存在婚姻关系破裂,使得夫妇之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状况,那么其中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法庭申请离婚。
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夫妇双方需就共同财产问题达成妥善解决方案。
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皆有权利循法定程序,请求法庭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