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支付标准的问题,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状况进行综合考量与分析。
对于有固定收人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的基准按照其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来计算。
倘若负担抚养两个或以上子女的费用,则支付比例可适度升高,然而一般来说,应在不超出月收入总额的50%为限。
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金额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照前述比例予以计算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例如收入增减变化过大等,抚养费的支付份额可以适当地提高或者下调,以适应实际需求。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儿童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承担能力及所在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