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在产权期满时将自动进行续期,而续期所产生的费用则需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按1%-10%的比例进行缴纳。
对于您提到的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问题,这是无可避免的。
鉴于土地资源的宝贵性和公共利益原则,国家无法容许無偿使用土地,因而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公民应当向政府补缴出让金以实现续期。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无论属于何种类型的用地,其使用权在有效期结束之后都将自动获得续期机会,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补缴费用的义务。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中的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将自动续期。
但是,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同样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办理。
关于该土地上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若事先已有明确约定的,则依约定执行;如未曾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那么就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