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确定被告系介绍卖淫罪的环节中,如果没有嫖客出庭作证,则需要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首先,所有用以裁断案件的证据均应当经过法定规范程序进行核实与查证,切实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对于决定被告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判罚程度的所有相关事实,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最后,审慎评估全案所有证据,确保所认定的事实已经排除一切合理可疑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