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报告会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并交付给相关方,但是最长的期限也绝不会超出九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在六十天之内向其提供工伤鉴定结果。
当然,如果在这六十天内有任何专家组人员存在争议,或是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提交工伤鉴定结果,那么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仍然不能超出九十天的范畴。
而对于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本身而言,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议,那么他们都有权在收到鉴定结论的十五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申请,以寻求更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