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身处异地的学生而言,如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所须提供之各项材料包括:
1.一份由派出所加盖公章的全新户口簿首页以及载明申请人个人户籍信息的页面,无论原件或复印件都可以被接纳;
2.申请人须在指定受理地点填写一份标准化的申请表格、支付相关拍照费用;
3.待所有程序完毕之后,请迅速通知直系亲属携带新的户口簿及一张一寸大小的正面照片(黑白、彩色皆可)前往申请人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快速审批表》。
实际所需材料极有可能因为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安局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最为精确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