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土地的征收补偿规定,按不同种类的土地分别列出了相应的补偿金额。
其中,旱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5.3万元;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则达到了9万元;而蔬菜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度更高,达到15万元。
二、在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方面,依据规定,旱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在5.8万元左右;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在9.9万元;而作为作物生长条件更为优越的蔬菜田,其平均每亩补偿额度则高达15.6万元。
三、针对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征收,根据相关法规条文,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在13.8万元。
四、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宅基地、道路等集体性质的建设用地,依据规定,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会定格在13.6万元。
五、如果涉及到某块土地因为长期不用被视为空闲之地、荒芜的山坡地、滩涂、荒地、沟渠或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土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只有区区2.1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