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屋顶漏雨损害的修复款项应从小区的维修基金中支付。
这些维修基金一直被视为业主共有的财产。
在经过全体业主的共同表决之后,这些维修基金还可以用于包括电梯、楼顶、外墙面以及无障碍设施在内的建筑公共部分的维护、升级和改革工作。
同时,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使用方式都应该进行定期的公开披露,以确保所有业主能够了解并参与其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