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辆购置税需依据计税价格与税率两者相乘来确定应纳税额。
若计税价格低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发布的最低限值,则将以该局规定之最低计税价格为准进行征收。
针对自用车辆,其税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即不包含增值税在内的所有额外费用乘以10%。
而对于进口车辆而言,其计税价格将包括海关关税、消费税以及相关附加费等,并以这些总和作为计税基础,乘以10%得到最终应纳的购置税额。
购置税额被视为对汽车售价(含税)的10%的征收标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法律依据: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六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