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天气因素导致的航班取消并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赔偿权益,这是因为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构成了一种名为航空客运合同的特殊法律关系。
当航班因为天气原因而发生延误时,通常被理解为航空公司未能履行其在航空客运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就是属于违约行为。
然而,若然这种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天气因素所直接、不可避免地造成的,那么它就有可能成为航空公司不得对后续事件负责的合理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