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案人员仅仅进行了共计2700元的诈骗行为,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他们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面临刑事处罚的。
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现行法中,诈骗金额总额达到3000至1万元才具备构成诈骗罪的可能,因此对于仅涉及不足3000元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往往只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来处理。
例如,处以五日至十日以内的拘留期限,同时可依法进行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决定。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公安机关则会施以十日至十五日左右的拘留,为此类轻微违法行为追加适当的惩戒力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