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境内的司法鉴定所进行涉及人身伤害的伤情鉴定,其具体费用大约为人民币700元左右。此外,对于司法鉴定所进行的人体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先前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已在此前宣布废除。现在,这些鉴定工作的收费将依据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区的发展改革部门及同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的相关指导价为准,而司法鉴定所在地应在上述规定价格的基础上,允许上下浮动且幅度不得超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