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之中,不论导致受害者遭受身心创伤或是财产损失,倘若被保险人负有法律责任时,依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对于每一次事故所做出的赔偿限额如下:
其中,关于死亡和伤残赔偿部分的限额设定为11万元人民币;而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则限定在了10,000元人民帀之内;相较之下,财产损失赔偿的上限确立为2000元人民币。
然而,若是被保险人对于所涉交通事故不负有任何责任的话,交强险对于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同样有所规定。具体而言,其中涉及到的死亡和伤残赔偿部分的限额仍维持不变,即定为11万元人民币;然而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均有所降低,分别降低至了1000元人民币以及100元人民币。需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述的“受害者”是指由于被保险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士,并非包含被保险机动车自身车上的人员或被保险人为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