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祸事件的肇事方在事发之后需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事发现场当事人的行为与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依法作出明确的责任归属判定,并制定出具相应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以按照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责任划分,分别确定其为主责方或次责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