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手住房购买合同签署的事宜,一般的情况下,普遍发生于支付预先定金之后亦或是支付房款之时。
首先,若卖方成功提供了该房屋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那么买方可以选择缴纳购房定金(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缴纳购房定金并不是房产交易过程中必备的环节)。
随后,待买卖双方充分交流与协商后,一旦就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所有权属性、交易价格以及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接手续、所有权证办理等关键议题达成共识,便可当场签署至少一式三份的正式房屋销售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