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当事人若顺利满足以下条件,可在37日内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首先,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许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尽管行为人已经构成了犯罪,且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再者,如果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必须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