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此项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该房产权丧失后所承受的损失,其金额评估方式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和折旧程度而定,以每平米的价格为计量标准。
2、周转补偿费用,本项费用旨在对那些被拆迁房屋内的住户提供短期临时居所或是自行寻找临时住地方面的便利,其金额评估的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住户的生活暂住条件,按照每位住户每月的补贴额度计算。
3、奖励性补偿费用,其宗旨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内的住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顺利完成房屋拆迁事项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搬离至郊区或者自愿放弃要求拆迁方提供住房安置,这类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需由当地政府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决定。
房屋拆迁,这一行为通常是由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社会、经济或者环保事业等目的,对现有的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升级、城市规划修整甚至环境保护工作等需求背景下实施,采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决断出现在建设用地之上的现有房屋进行拆迁,然后将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考虑到各因素给予一定的补偿。